“复式记账法”的对称。除对于有关人欠、欠人的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中银行存款惧坟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中登记外,其他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方法。其特点是平时只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和各种往业账项。例如,用银行存款购买材料,只记“银行存款”账,不记“原材料”账;购买材料,货款未付时,只记“应付账款”账,不记“原材料”账;收到应收款或偿付应付款时,则同时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和“应收账款”账。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材料物资的耗用等经济业务,因不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付,故而不予登记。
采用单式记账法,手续比较简单,但不能全面地、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准确性,因此是一种不完整的记账方法,现已很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