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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2002-4-8 15:54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销货或提供劳务以前,向客户预先收取的款项。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面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寮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运输公司经常预售票,借乘客一次或多次使用;餐馆经常预售餐券,供顾客一次或多次就餐之用;有些零售商也发售礼品购物券,顾客可凭券兑换所需的商品,发售以上各种票证(以及其他类似票证)所得的现金,从性质上说是一种预收收入,应根据将来提供服务或商品数量,逐次转作已实现收入。在期末时顾客仍有未使用的票证,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上述各种若没有固定的有效期,或是指定在某一时日或某一期间使用。在有效期,或是指定在某一时日或某一期间使用。在后一种情况下,企业应定期估计顾客尚未使用的已后一种情况下,企业应定期估计顾客尚未使用的已过期票证,从预收收入中转出,作为一项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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