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收入、成本费用类账户,遵循配比原则计算当期利润的方法。
这种方法遵循的交易观。这种方法的实质是,无论资产、负债或收入、费用的计量,均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所以,即使资产的外部市价发生变动或预期要变动,但由于企业并未进行该资产的交换交易,这种变动就不能予以确认和计量。与交易法对立的是生产法(或活动法,它侧重于企业的活动而不是实际发生的交易,即只能能产生收益的活动已经发生,就可以记录收益)。活动法应用方面看,列适应于资产负债观的收益决定。
企业在计算期内发生的营业收入、各项费用、成本,都要分别专门设置账户予以归集,期末汇总,按配比原则计算损益。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如的有者对企业的追加投资和企业派给所有者的股利或其他款项,均另行反映,与利润确定无关。
在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步骤计算利润:
(1)计算从主要经济活动中取得的利润,把营业收入和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合理的配比。
(2)计算从次要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利润,一般仅列示其收入的直接成本或直接费用。
(3)计算正常事项的利润或损失。非正常事项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之间不存在配比关系。
上述计算步骤可用以以式表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这种确定利润的方法,可详细反映出利润的来龙去脉。用编制损益表的方法业计算利润是当前各国会计实务通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