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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退回与折让(sales returns and allowances)

2002-4-9 11:28  【 】【打印】【我要纠错
    因错发商品或商品质量不合格而被购买方退回的商品或在价格上给予的折扣。销货退回与折让是一个总账账户,在损益表中作为销售收入的减项。

  销货退回与折让有两种核算方法,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

  直接冲销法:即在销货退回与折让时予以确认,而不论其是否发生在销售的当期。这种方法不符合配比原则,导致讷三当期收入和就嘏账款,适应于销货退回与折让不经常发生且数额较小的企业。

  备抵法:在确认收入当期合理估计销货退回与折让的数额并计入“备抵销货退回与折让”账户,该账户是“应收账款”的对销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减项.备抵法适应于销货退回与折让频繁发生且数额较大的企业,如出版公司。如采用备抵法的困难是如何合理而可靠地估计销货退回与折让,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如果销售方未来的义务和未来退货的数额不确定,则推迟确认收入。FASB第48号准则确定了存在销货退回时收入确认的标准,如果不满足这些标准,必须迟确认收入:

  (1)销售价格是固定的或在销售日是可以确定的;
  (2)购买方已经或将要向销售方支付货款,商品再出售时不会产生或有义务;
  (3)购买方对销售方的义务不会因商品失窃或损坏而改变;
  (4)购买方与销售方在经济上相互独立(购买方有自己的固定设施和职员);
  (5)销售对方退回商品再出售的业绩不承担足够的义务;
  (6)未来退货的数额可以合理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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