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受到特别限定的资产。如专项存款、专项物资、专项工程、专项应收款等。专项资产的形成均具有专门的资金来源,如专项存款包括国家财政拨给企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留在企业用于更新改造的折旧基金、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的基金等。
1992年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后,取消了专用基金的管理办法和划拨专项资产的核算办法,但在其资金来源仍体现了特定用途的特点,如职工福利基金只能用于职工福利、公益金也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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