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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权益法(simple equity method)

2002-4-8 14:18  【 】【打印】【我要纠错
    亦称完全权益法。符合权益法(见“权益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在对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程序上,与复杂权益法有区别。简单权益法下,被投资公司取得利润时,投资公司按照自己在被投资公司取得利润时,投资公司按照自己在被投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将被投资公司利润中属于投资公司的部分,借记长期凤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当被投资公司发生亏损时,则作相反会计分录。当附属公司宣布或发放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或现金等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但对购买股权时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公司相应部分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则不在投资公司的账上摊销。尽管这对编制合并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抵消无影响,但这会使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公司收入扣除按资产账面价值计量的成本和费用计算而得,而非按被投资公司收入扣除按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成本和费用计算而得。此外,对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或推定损益,也不需要在母公司账上加以抵消,调整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见“推定损益”)。

  这种方法不完全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使投资公司个别报表上的投资收益虚计,也高估了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我国财政部目前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采用简单权益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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