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估计可供无担保无优先权债权人分配的财产与无担保无优先权的债权的百分比。在财产状况表中,以无担保无优先权栏的债权合计数,扣除估计的可用于无担保无优先权债权人分配的资产,可估计出无担保无优先权债权人可望获得清偿的百分比(见财产状况表)。此比例通常小于100%,表示破产财产中的剩余财产已不足无担保无优先权的债权人清偿。其公式为:
破产债权人之偿金=估计可供无担保无优先权债权人分配的资产÷无担保无优先权的债权合计数
这种计算可使每一无担保无优先权的债权人估计其可能得到的款项,有利于对企业是否应进行破产清算作出较为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