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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业务(foreign currency transaction)

2002-4-5 16:18  【 】【打印】【我要纠错
    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我国境内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以其他货币进行收付、结算企业以某种外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那么,非该种外国货币记账的收支、结算和计价业务(包括以人民币)均属企业的外币业务。国内企业之间的交易,只要以记账本位币 以外的货币计价结算,也是外币业务。

  进出口业务与外币业务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并非所有进出口业务均是外币 业务。例如,中国的一定企业以人民币 为记账本位币 ,向美国进口一批商品,若按美元计价结算,则是外币业务;但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则不属外币业务。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基本会计要素,可对企业外币业务进行如下基本分类:资产变动引起的外币 业务,负债变动引起的外币业务,所有者权益变动引起的外币业务,收入增减引起的外币业务,费用增减引起的外币业务,利润增减引起的外币业务等。

  企业外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应该单独设立各项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各类债权债务账户(如外币性应收账款、外币性应收票据、外币性长期投资等),以及外币性应付账款、外币性应付票据、外币性应付工资、外币性应付股利等等,外币账户要与非外币性的各相同类别账户分别设置,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外币业务采用复币记账,即对每一笔对外币业务,除了要将其按一定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之外,还要对原币的收付情况进行记录。也有企业采用分账记录的方法,即平时将外币业务分开记录,到会计期末再按一定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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