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品生产的批别或者客户的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并据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各个批别产品的总成本以及单位成本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又称为成本计算定单法。在分批法下,成本计算期与生产周期相一致,属于不定期计算产品成本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单件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类型。
在这一方法下,成本对象(或批别)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客户的定单直接分批组织生产,另一是依据客户的定单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按照企业内部定单分批组织生产。由于在以上两种情况下,产品生产都是分批进行的,而且批量很小,所以,产品成本计算完全可以按照各个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产品成本明细账,据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
在分批法下,对于各批产品直接耗用的原材料,生产工人工资以及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一般根据有关原始凭证或者要素费用要分配表直接记入成本明细账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项目中,至于在车间内发生的各项其他费用(如:间接耗用材料、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等),一般先按不同的车间进行归集,分别记入各年制造费用账户中。月末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以后再记入各有关成本明细账中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由于分批法的生产周期长短不一,一批产品往往同时投产、同时完工。因此,在一批产品完工以前,该批产品成本明细账中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就是这批产品的在产品成本;当这批产品全部完工以后,该批产品成本明细账中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就是该批产品的总成本,用总成本除以该批产量,就可以计算出单位成本。
有时也会发生一批产品跨月先后完工的情况,而且争次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可对先完工的产品按计划成本或估计成本入账,等到这批产品全部完工以后,再对这批产品的实际成本进行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