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预算是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预算内容 作为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单位预算由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组成;支出预算由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组成。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共同构成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整体。
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对科学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核定收支,即单位要将全部收入与各项支出统一编列预算,报经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的特点、事业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核定单位年度预算收支规模。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即对非财政补助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单位实行的办法,其中,定额补助就是根据单位收支情况,并按相应标准确定一个总的财政补助数额;定项补助则根据单位收支情况,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程度也各有不同。对非财政补助收入可以满足经常性支出需要的单位,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程度也各有不同。对非财政补助收入可以满足经常性支出需要的单位,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即单位预算在经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以后,由单位自求平衡。除特殊原因外,单位增加的支出,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追加经费,因增收节支形成的结余,可留归单位继续使用。
预算编制原则 为了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加强对单位预算的管理,预算编制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必须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方面;必须扶持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