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审计问责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日前,临沂市委、市政府召开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座谈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李群对《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报告》的重要批示,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孟宪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徐景颜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善始善终抓好整改,真正把重点建设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近两年来,该市审计局通过对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审计,审减计划投资额11亿元;对23个单体工程的事中审计,节约建设资金1.2亿元;对已完工15个单体工程的决算审计,审减2.9亿元,审减率28%。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跟踪审计报告8篇。其中,市委书记李群、市长连承敏批示6篇次,要求“对工程造价要详审”:“一定要先审计后拨款”:“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跟踪问效、跟踪问责”等。今年8月30日,李群书记又批示:“召开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座谈会,请审计、财政等部门通报情况,切实加强重点项目财务管理和招投标管理,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市领导批示,该市审计局已向市直有关部门、市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筹建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审计整改意见书》11份,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年末,还将按照市政府《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审计结论不力、整改问题不到位的,该通报的通报,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各建设、施工等单位已针对查出的问题,对号入座,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章立制,逐步将项目的各项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纪检、监察、财政、计划、建设、规划等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和审计意见,正在抓紧研究制订 《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投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约束机制。将建设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财政统一调剂、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建立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奖惩措施。同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等违反《招标投标法》案件,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或插手工程承发包的案件,特别是要查处那些因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
上一篇: 南通国资委“阳光”评聘审计中介机构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