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财政法制宣传取得优异成绩
近日,我市在2001-2005年福建省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市财政局、同安区财政局获得“优秀单位”称号,思明区财政局获得“先进单位”称号。一直以来我市都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分发资料、举办咨询日等各种形式将法制宣传落到实处,取得的成绩获得了省厅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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