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05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和06年改革重点工作
一、2005年几项主要改革的进展
2005年以来,我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了改革工作。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主要领域的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积极推动企业重组、联合、兼并和转让,引导国有资本向符合市场需求,对西藏特色经济发展有支撑作用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矿产业、藏医药业、旅游业集中,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了国有企业改革调研,完成了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调研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调研工作,基本摸清了企业改革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起草了《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初步拟定了旅游企业改革方案。积极引导和吸纳区内外非公有制资本参与改革与重组,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快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七地(市)国资委组建工作。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我区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办法、规章19项,为依法监管国有资产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探索国有资本、资产经营运作的方式和途径,基本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二)农牧区改革不断深化。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各地市和16个试点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和全区落实完善草场承包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16个县的落实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工作已基本结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粮食补贴方式,建立了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全面放开了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取消了粮食优惠价供应政策和实行购销同价政策。对自治区储备粮收购实行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保了我区粮食安全。土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重点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大力推动土地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农用地流转管理办法,为提高农牧民收入创造了条件。进一步改革征地办法,积极探索培育我区土地市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采取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增强了土地产权意识,切实保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我区主要城市的土地市场初步形成,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收益在城市建设中开始发挥作用。
(三)行政审批、财政、投资和价格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加强了审批权利的监督制约,规范对保留审批项目的审批行为。二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做好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的清理修订工作。三是依据国务院审改办要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五项原则,加大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力度,继续认真对自治区级保留的887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财政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已在自治区本级全面推行,并开始在拉萨、林芝、那曲开展地直机关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已经推行部门预算的单位,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收支和各项预算外资金收支以及其他收支等全面纳入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已由上年的14个单位扩大到36家预算单位,年内试点单位将达到50个。政府采购实现了管采分离,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成倍增加。加大“收支两条线”改革力度,狠抓收费项目监管和确保收费足额及时入库,非税收入持续增长。积极推进了县级党政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县级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试点取得成效。通过改革,将县级各机关部门财务会计核算事项集中财政局统一核算,财务会计人员集中管理。全区73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会计集中核算和资金直接支付。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车辆管理办法改革,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行为,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备案实施办法》、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核准实施办法》。加强投资的监督和管理,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不断拓宽投资渠道,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鼓励民间投资。积极推进以节水为核心的价格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精神,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水资源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形成并实施。电价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积极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四)就业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多渠道就业体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改革就业体制,大力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切实拓宽就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职业培训和举办劳务洽谈会等形式,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失业保险个人征缴记录。拉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行平稳,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基金征缴和参保人员医疗费支付结算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扩大了医保改革试点范围,起草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社会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办法初步拟定。
(五)涉外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加快。制定和完善了外贸经营权实行等级制的配套办法,努力保持我区出口贸易规模。做好重点进出口企业联系制度,政府与企业的互动机制逐步形成。大力推动口岸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仁青岗边贸市场及口岸联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论证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亚东口岸恢复开放奠定了基础。吉隆口岸建设开始起步,樟木口岸通关环境得到改善。积极推动“大通关”建设,外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改进传统的招商引资方式,加强了网上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改善了投资软环境,简化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积极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探索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流通管理体制。商品市场初具规模,市场机制已经形成并发挥作用,流通主体实现多元化,以连锁店、便民店、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方式在区内得到快速发展,内外贸分割的体制因素正在被逐步打破,以市场为标志的商品流通体系基本建立。
(六)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教育体制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及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积极探索以人事制度、后勤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农牧区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探索“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的农牧区教育发展路子。建设了一批农牧区教改示范学校和劳动技术教育示范基地。招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普通高校招收新生毕业后国家不再包分配,实行通过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政策。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了中小学课程计划,增设活动课程和选修课程。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立足各校实际,积极探索中小学双语教学改革。高校后勤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后勤服务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得到巩固和加强。科技体制改革。调整科技结构,建立和完善新的规章制度和科技计划体系。制订了《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了发布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制度,组建了由区内外专家组成的科技工作专家咨询组、建立了科技成果数据库、科技项目跟踪督察工作制度等科技管理措施和办法。实行科技计划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记录、公正评价。卫生体制改革。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了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将社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管理权限下放给了各地(市)卫生局。积极推进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并制定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规章。进一步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全区推行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依法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准入管理,组织开展了医师、护士资格认定,执业考试、注册、发证等工作。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在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发展文化产业方面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在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用人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中,用激励机制促进繁荣创作,改革文化艺术生产机制,开展有偿性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2006年改革重点工作
2006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调整、完善产权结构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通过改制、改组、改造,积极支持国内外投资者特别是民营经济参股、控股、收购、承包、租赁等兼并国有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继续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起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机制。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建立健全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统计评价制度、企业负责人奖惩制度、任期考核制度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不良资产的形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进一步消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性障碍,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关键环节。改革对非公有制企业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核定等方面的审批管理。完善适合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体制性障碍,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投资、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贷款担保体系。
(三)深化农牧区改革,完善农牧区体制。继续稳定和完善“两个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实践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草场等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创新农牧户生产经营机制。积极主动,慎重稳妥,平稳有序地落实和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实现草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加快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抓紧出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储备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完善储备粮调节制度。建立粮食供求平衡机制和市场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加快农牧区社会保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健全农牧区特困群众的生活救济和医疗救济制度。加快建立以无偿与有偿相结合,以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中心,辐射农牧区、惠及农牧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牧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牧产品代理商,发展农牧民经纪人队伍,搞活农牧区流通。
(四)深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健全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管理,进一步理顺我区纵横向的财政管理体制。衔接、完善中央对我区的财政体制,加大对我区体制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等制度改革。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力度,健全市场运作机制,完善采购监督体系。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加强税源调查,完善税源监控机制,健全征管体系,完善征管手段。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咨询、论证制度,提高透明度。实行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和调控,健全以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投资调控体系。深化价格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电价改革方案,逐步落实“同网同价”政策。逐步规范和统一农牧区用电收费。逐步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与征收力度。加强和改进药品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调整工作。整顿和规范教育、医疗服务收费,制止乱收费。探索和建立涉及群众利益的公用事业重要价格调整听证制度。
(五)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围绕交通枢纽、产品集散地、传统集市贸易点等,重点搞好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大力改造、提升城镇商品市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超市。逐步形成以拉萨为中心,覆盖全区、面向周边、连接全国、布局合理的商品市场网络。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及其他要素市场。以建筑市场、文化市场、药品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等为重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实行外贸经营主体依法登记制,建立健全外贸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外贸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行外贸代理制,健全外贸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内外贸促进体制、外贸监控、预警和反应机制。完善“走出去、请进来”管理体制。完善境外投资审批制度和政策,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健全我区企业到区外、境外投资、承担工程与劳务输出机制。
(七)推进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多渠道就业体制。改革就业体制,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拓宽就业门路。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就业与失业统计,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加快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办法,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试行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股票期权等分配制度。指导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激励有效、约束严明的分配机制,制定西藏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社会自由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医改试点范围,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继续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向失业保险并轨,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工作。
(八)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和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逐步转为科技企业、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性质的科研机构。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人员队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建立新型的科研管理体系、科研投入体系、技术市场体系和科技改革法规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学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改革教学方式和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教育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办学新体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逐步实现管办分开。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用人、分配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文化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培养发展文化经营实体。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农牧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积极开展医院领导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办医形式多样化。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探索实行医药收支两条线,改革以药养医的机制,逐步实行医药分开。
(九)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中的职能范围。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重大决策公示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以及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对我区行政许可项目、有关规定和实施机构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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