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开展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陕西省结合实际,决定由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和省注协负责开展以促进会计师行业及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目的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主要是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要加大会计监督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批示精神,加大对商业贿赂的综合治理力度。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今年我们检查的重点是为工商登记和年鉴提供审计和验资业务较多的事务所;小规模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更换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事务所;社会反响较大、投诉举报较多的事务所;业务急剧膨胀的事务所。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事务所是否存在通过支付“回扣”、“分成”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行为,如发现线索应查深查透。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是否按照《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执业,事务所在承揽业务时是否遵守《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制止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的相关规定等。
二、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检查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依照准则、规范、指南执业情况,重点关注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审计程序,是否按照相关的准则、指南和规范出具报告,做出的专业判断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的具体要求,是否存在虚假或不实的业务报告。重点抽查事务所2006年出具的部分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在重点抽查和综合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确定延伸检查的被审计单位。
三、事务所2006年为工商登记和年检提供审计和验资业务时贯彻实施新《公司法》情况。
四、新设立的和尚未检查的小规模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和遵守情况,同时关注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是否存在擅用注册会计师名章和冒名签字的现象。
五、2005年上市公司更换的事务所执行的审计业务。
为保证这次检查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财政厅副厅长、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上官吉庆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注协会长王树汉同志、省注协副会长张靖方同志和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刘生远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3个检查组对39个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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