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审计局实行审计报告局内合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真正做到严谨细致、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周宁县审计局今年开始实行审计报告局内合议制度。
合议组成员由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有关项目审计组人员组成,凡项目现场(或送达)审计结束后,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合议组都要在听取该项目审计组汇报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合议,对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法规的适用性、文字表述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字斟句酌,在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同时,把审计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该制度自实行以来,有效地防范了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报、误报等风险,各项目组的审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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