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出台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的实施意见
近日,保定市政府转发了市审计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实施。《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做了规范:一是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二是加强对财政决算的审计。把住收入和支出两个关口,突出财政收支的合法性。三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重点选择国债、科教、农业、社保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同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加大对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审计力度,特别是对财政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同时以审计为基础,建立计划、财政、建设、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规范促进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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