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三统一”
汝阳县针对部分预算单位既有行政经费又有事业经费和事业收入的实际情况,对纳入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三统一”,巩固了集中支付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一、统一会计科目
根据集中支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进行了合并设置,实现了编码统一、名称统一。例如: 将行政单位的“104-暂付款”和事业单位的“110-其他应收款”统一设置为“110-其他应收款”。 将行政单位的“105-库存材料”和事业单位的“115-材料”统一设置为“115-材料” 等等。
二、统一凭证格式
汝阳县财政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统一印制了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粘贴单 ,免费发放给各预算单位使用,实现了全县预算单位凭证格式的整齐统一 .
三、统一会计期间
有的单位按照日历日期为一个月的会计期;有的单位从每月21日到下月20日为一个月的会计期 ;有的单位从每月26日到下月25日为一个月的会计期 .会计期间的不统一给支付中心和行政事业单位 之间的对账工作带来了较多不便。为此,从2004年开始,汝阳县财政局要求全县政事业单位统一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会计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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