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
为了贯彻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价费[2005]407号)文件规定,在天津注协和天津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共同努力下,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制定了自己的服务收费标准。新标准的制定标志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收费,由原政府定价走向了市场调节,为事务所合理竞争提供必要的条件。2006年8月1日,由天津市物价局监制并委托天津注协提供发行的《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价目表》公示牌,已由各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对外公示。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不仅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更直接的媒介,而且将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诚信经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一篇: 京山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农保资金管理
下一篇: 河北注协制定审计准则体系培训方案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