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拨2006年“派比安”台风救济补助
为做好我省2006年“派比安”台风后的救灾救济工作,并同时积极向中央财政申请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将争取的800万元资金,下拨给18个市县,并要求将这笔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统筹使用,主要用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还要求各市县收到资金后5日内将分派乡镇的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实际救济人数分别报告省财政厅、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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