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组织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成效显著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从源头治理财经违法违规问题,促进构建文明和谐的审计关系,黑龙江省审计厅从2003年起,在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审计机关大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积极配合下,全省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作用得到延伸和强化,审计机关文明服务形象和标本兼治举措得到广泛认可。
深化认识,创新思路,探索挖本治源的有效途径。该厅在长期的审计工作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收支活动不规范,支出项目不合规、会计信息失真,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等财务违法违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个别单位甚至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财经法规意识的淡漠和财务管理行为的不规范。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治标与治本结合、监督与服务并举,促进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高财经法纪意识,规范各项管理。2003年上半年,该厅结合落实审计署关于发挥审计对经济犯罪的预防作用,推动审计工作创新等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旨在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在审计机关树立服务意识,使审计机关把履行审计职责的着眼点放在促进问题的解决上,实现审计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由单纯审计向全面服务的转变,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措施和方法,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构建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和谐互动的关系。
试点引路,打牢基础,循序渐进推动普及。2004年初,该厅在前期调研和初步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各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和水平不尽相同的实际,确定“两步走”的计划。第一步开展为期半年的试点。先在省、市地、县(区)分别选择十个、一百个、一千个行政事业单位参与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也称“十、百、千”活动)。第二步在全省推广“十、百、千”活动先进单位的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该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定了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的基本目标,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收支行为、依法理财三方面规范内容,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单位评比标准等,使组织和参加活动的单位有明确的依循。指导各地审计机关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对审计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根据掌握的财务管理情况,将被审计单位分为较好、一般、较差三类,归纳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别指导,对口监督,结对服务,形成各负其责,分类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审计机关注意调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设立咨询热线,组成调研组、检查组,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且把试点单位经验作法进行宣传推广,为活动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开展奠定基础。该厅在工作逐步开展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把活动引向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8月,在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上,该厅认真总结规范化试点活动取得的成效,作出了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铺开的决定,把规范化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提到了更加广泛、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2005年8月和今年5月,该厅先后两次召开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表彰命名优秀单位,对深入开展规范化活动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进一步调动了各单位参加规范化活动的积极性,规范化活动在各行政事业单位蔚然成风。
审帮结合,强化服务,树立文明审计新形象。在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中,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审帮促”相结合,体现新的审计理念。一是当好“宣传队”、“播种机”。向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宣传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的目标和要求,推广普及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审计进党校,审计进课堂活动,在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班中,宣传审计和财经法规等,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二是当好“服务员”、“指导员”。与被审计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深入被审计单位,开展“三征求、五帮助”活动。征求对审计查证、工作作风、审计纪律等情况的意见。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分析财经违规原因、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当好“诊断师”、“坐堂医”。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资金开展审计,在服务的同时,仍然加强审计监督的力度。把重点项目、有问题单位和规范化推进不力的单位列入跟踪审计对象,重点进行审帮促,针对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促进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协调关系,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推进机制。财务管理规范化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施,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该厅积极协调各方形成合力,依靠各方支持配合共建规范化工程。该厅主动与省财政厅联系,共同组织省直55个行政事业一级预算单位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财审两家同指导、同检查、同总结、同促进,使省直部门在规范化活动中发挥了表率作用。在试点工作中,选择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等基础工作较好的单位率先开展规范化活动,从而迅速带动起一个行业、一个系统的规范化工作。该厅及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党政领导有关增强审计工作预警功能的要求,及时请示汇报,及时反馈工作成果,进一步引起党政领导对审计工作和规范化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原省委书记宋法棠在全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充分肯定审计机关服务宏观大局,促进加强财务管理,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的积极作法。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栗战书专门主持召开省直部门负责人会议,就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领导要求,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制度,督促各单位重视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把规范化活动提高到新水平。该厅在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用依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用确定标准促进规范管理,用预防性措施解决财政、财务收支不真实、不合法、效益差的问题,把事后纠错与事前、事中预防有机结合,既有效地促进了审计监督服务由点到面的转变,又在较大范围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进步。活动开展几年来,在推进财务规范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意识有明显增强,对加强审计监督、健全财务管理、建设诚信财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有了新的认识和实践。
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各单位重新修订完善财务、审计制度6500多项,形成了岗位责任制、业务操作流程、考核办法和内部规章制度等制衡机制。
三是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各单位注重加强财会机构建设,采取竞争上岗、考试、选拔、民主推荐、综合评定等办法确定财会人员,加强人员培训,使之进一步适应财务管理的要求。
四是内审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内审作用进一步发挥。一些单位以规范化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内审机构的组织领导和内审机构,内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发挥了内部审计促进完善内部管理方面的作用。
五是提高了重要经济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各单位关注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效果,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和办法,有效防止了损失浪费。截至今年5月,全省已有上万个行政事业单位参加规范化活动,先后有16个单位被该厅授予标兵单位称号,有543个(次)单位被授予优秀单位称号;490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今年4月30日,栗战书同志在听取该厅规范化总结表彰会议筹备情况汇报时,对规范化活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给予肯定,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坚持监督服务并重,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开展好规范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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