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下拨1.78亿元救灾建房资金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确保年底前倒房灾民都能搬入新居,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并报经省政府同意,下拨首批建房资金1.78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倒房恢复重建。
省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灾民建房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房进度。严格审批建房对象,按照省确定的灾民建房补助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并与省下拨的资金统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救灾经费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保证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建房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保证灾民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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