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重新公布29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近日,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根据近几年来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06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并公布了《2006年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在公布目录时重申:2006年12月31日以前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以本《收费项目》为准;凡未列入本《收费目录》以及《收费目录》所列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乱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违者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下一篇: 梅州市首月财政收入开门红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