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等七个城市将开展应用评税技术核定计税价格工作
为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夯实交易环节税收征管基础,进一步提高计税价格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先在北京、重庆、青岛、深圳、南京、杭州、丹东等七个城市开展应用评税技术核定计税价格工作,增强核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同时在实践中检验评税技术,推动相关税收改革。
总局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应按照房地产评税原理,在测算房地产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的工作基础上,开发计税价格核定模块,建立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应用功能,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征管工作中核定计税价格,用核定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在核定功能的应用过程中,通过定期评测核定效果,及时调整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调整完善核定模块。同时,以公平、简便、有效化解征纳矛盾为原则,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争议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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