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在全省开展2008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工作
为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合规、合理有效使用,向社会各界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中纪发[2008]12号)。省审计厅按照中央五部门联合通知关于审计监督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的指示精神,将于近期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对捐赠救灾款物的募集、拨付、管理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为了做好这次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监督,省审计厅要求,全省各地审计机关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力量开展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审计情况,注意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本次审计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掌握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总体情况。通过调查,摸清本地区负责组织募集今次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掌握截止至审计时点的募集规模、拨付款物具体去向、款物结存数和管理情况等。
(二)检查财政部门是否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强化监督,确保抢险救灾等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灾区;审计取得当地财政部门从本级财政中安排的资金总量及实际拨付数。
(三)检查民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捐赠和募捐活动情况,有否督促其公开名称、地址、银行账号以及接受捐赠情况,在进行募捐活动过程中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负责组织募集救灾资金物资的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情况。一是注意募集方面情况。审计募集资金和物资的准确完整性。通过审计取得各截止审计时点时,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负责组织募集的部门和单位接受捐赠的救灾资金和物资总量,对接收的救灾款物有否进行登记及是否及时,核对所接收捐赠款数是否与所开具的收据金额相符,审计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捐赠资金和物资等情况。二是注意管理方面情况。审计对募集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范和严谨性。向受灾地区分配捐赠资金方案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审计各地区对该救灾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实物调拨登记,接收和拨付有没有相关的票据和审核机制,阶段性结存资金和物资是否安全完整。三是注意拨付方面情况。审计救灾资金和物资是否及时足额(量)调拨到灾区,是否存在滞拨、滞留救灾资金和物资情况,是否存在倒卖救灾物资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救灾资金及损失浪费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并了解未及时拨付到灾区的主要原因。
另,社会各界人士凡发现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浪费、虚报冒领救灾款物的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和网址向我厅举报。
电话:020-85591419
网址:www.gdaudit.gov.cn(登录后,点击“网上举报平台”)
下一篇: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逐步规范和提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