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月20日,我市召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布置会,市级各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政府采购专项负责人及各市(县)、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部署,我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检查范围包括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内容包括依法实施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执行了集中采购,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以及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等。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已联合成立“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市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市(县)、区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陈雄伟担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吴亮、市审计局副局长周雨晨、市财政局副局长朱晓平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朱晓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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