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规范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
汶川地震发生后,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协会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组织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募捐活动。截止目前,三家已募集10多亿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其中,非定向捐赠资金2.9亿元已缴入“安徽省救灾捐赠资金专户”,专户支出0.4亿元,专户内结余2.5亿元。
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日前,省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保障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经费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按规定据实足额安排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经费,保障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协会顺利开展捐赠活动;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协会不得在捐赠资金中列支管理费用,也不得将捐赠资金用于增加红十字会和慈善协会的原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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