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四措并举加强支农资金监督与管理
今年以来,伊宁市为了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大了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四措并举加强支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一、制定《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项支农资金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用途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各乡镇首先成立支农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并设立支农资金监督专管员后方可开展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由伊宁市审计局、财政局、国资中心、农办抽调人员组成支农资金督查小组,对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要求各乡镇每月初将上月的财政资金及设施农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报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农办,并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伊宁市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协调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加强支农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支农资金使用安全有序。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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