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将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推向深入
今年以来,湖北省黄梅县财政部门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积极抓好清产核资工作的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商业贿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成立国有资产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专班,对全县06—07年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全面清理和整顿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规范国有资产购置处置行为,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各单位自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县应核查360户,已核查330户,占应核查的92%。
一、精心组织,制订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国有资产市场有它的特殊性,整顿和规范的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过去各单位资产经营自收自用,资产变买自处自用,还没有进笼子管理的意识和国资国有、收入归国库的观念,为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县“治理商业贿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财政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成工作专班分赴各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对56个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乡镇政府和学校)进行综合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在20个单位开展试点核查,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和《黄梅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套管理暂行办法》,还制订了《黄梅县整顿和规范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分四个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核查整改、建制规范)进行,确保全县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质量。这次专项核查工作是在县清理整顿和规范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梅新阳同志担任,财政分管业务副局长和县国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县国监局为牵头单位,共组成8个工作小组。制定印发了《黄梅县财政局关于全县清理整顿和规范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工作内部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对口管理,对口负责”的原则,明确财政(国监)局相关负责同志为责任人,具体负责各股室对口管理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
三、督促整改,逐步规范国资市场管理。在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市场专项核查工作中,由单位自查和专班清理出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处置资产方面,不履行报批程序、自行处置,处置收入不缴入库或少缴入库,截留使用;二是购置资产方面,不履行报批程序,不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私自购置;三是经营性资产方面,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对外经营不报批,自行对外出租、出借、投资和担保,经营性收入不纳入国资专户管理,欠缴国资占用费现象突出。针对暴露出的这些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对于单位存在问题的情节不是特别严重且主动自查自纠整改到位的,原则上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单位存在问题较重但能主动说清并整改到位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理,凡逾期不改的坚决采取行政、经济手段,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在整改过程中,探索建立资产购置处置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购置处置程序,对国有资产收入实行专户集中管理,由于措施得力使国有资产购置处置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切实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实现价值最大化,据统计,2008年该县国有资产收益在去年基础上净增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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