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马山县200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公用经费已拨付到位
近日,在科学编制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年度预算的基础上,马山县财政局及时调度安排资金,将200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公用经费884.00925万元分两期全部拔至全县所属的82所小学(不含教学点)和25所初中。
2008年,马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由中央和省财政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为:农村小学225元/生·年,县镇小学240元/生·年,农村初中375元/生·年,县镇初中390元/生·年。该项经费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公用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该项经费明确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马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及时拨付到位,将有力保障该县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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