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全面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
自2006年3月起,合肥市利用两年多时间,按照“有利于规范管理、有利于加强监督、有利于加快财政资金流转”的科学管理要求,构建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银行代收为核心,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新型非税征管模式,强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
一是合理界定收入项目,公开征收标准。对全市所有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进行清理界定,给收费项目上“户口”,把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清出去,给收费规模瘦 “身子”。依托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统一编制项目编码,明确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和执收单位,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取消单位银行账户,全面推行收缴分离。取消执收单位的收入过渡账户,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实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与财政专户“合二为一”的账户管理模式,市财政按规定分级次、科目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变非税收入“谁征收,谁使用”的不合理状况。
三是依托“金财工程”,实现征管电子化。创建非税征管网络信息系统,并接入互联网,通过财政部门端、执收单位端和代理银行端征管信息互联,实现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数据传输实时化,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入库。
四是实行“财政统收”,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对组织的非税收入“只见数字、不见资金”,使用资金须将组织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列入部门预算,有利于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除有特定用途的非税收入或个别需要补偿征收成本支出外,非税收入原则上由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不与征收部门的支出挂钩。出台《合肥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集中调剂暂行办法》,对非税收入按照一定比例集中调剂,大力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五是统一票据,对非税收入实行源头控管。对旧版票据进行清销,推广“电子票据”,统一使用《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建立票据管理员制度。按照“归口管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原则,规范财政票据发放、核销、验旧换新工作。强化票据源头管理、以票控收功能。
六是应收尽收,力争使非税收入“颗粒归仓”。以加强国有资产(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行政事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资产(源)性收益管理新路子,重点加强国有土地有偿收入权出让收入、水资源费、广电部门的广告收入等非税收入项目的征管,把该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国有资产(源)收益逐步成为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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