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财政下拨2亿元给特殊困难群众发红包
为使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活动深入人心,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让全区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切身感受到党和人民政府对他们的深切关怀,共享改革开放和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带来的巨大变化成果,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为全区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金。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财政紧急拨付一次性慰问补助金21386万元。此次慰问补助金标准分为两个档次:100元和50元,每人按对应标准限发1次。慰问补助金100元标准的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城市低保户、传统优抚对象、对越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复退军人;慰问补助金50元标准的对象为农村低保户和对越参战民兵。此项慰问补助金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在2008年12月1日前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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