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第三季度物价补贴
为及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省决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第三季度物价补贴,补贴对象为9月份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5%.为帮助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落实好物价补贴政策,省财政下拨2008年第三季度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省级补助资金316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物价补贴省补资金95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物价补贴省补资金2214万元,支持确保在2008年12月10日前将第三季度物价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责任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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