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促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 研发人可获七成股权
记者10月21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实施省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中涌现出来的科技、管理功臣给予重奖。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获补助
意见明确,对通过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选择生物技术、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生产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设立省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对获准列为云南省省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的,以及符合云南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经云南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与省内企业相同待遇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股权七成奖励给成果完成人
因从事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获得的净收入或股权,可取其中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及课题组成员;从事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可保留原单位身份(职务职称)、岗位3年。通过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称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并优先纳入我省各级政府采购计划。
新办非公中小企业可享财政补助
对入驻省级工业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生产性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自投产年度起,前5年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或补助;对在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成绩突出的基地、园区,按成果转化收益的3-5%给予奖励。省级财政在每年安排的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中,用于涉及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部分,不低于10%。
自主创新企业用地享优惠
在用地方面,在符合国家土地及规划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对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企业用地,可优先使用全省年度用地指标。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经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从事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成果转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意见还规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首席科学家,以及海内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杰出人才、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中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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