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奖励金融机构扶持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
记者从安徽省银监局获悉,安徽省多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意见七个实施办法》,其中从财政奖励与补偿的角度对银行业支持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作出规定。
据介绍,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为诚实守信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开展贷款“绿色通道”,降低其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季度平均余额同比增长的,安徽省财政按其增加额的0.5‰给予奖励;今明两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具有贷款功能的分支行,安徽省财政给予10万-30万元奖励;对新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安徽省财政按其到位货币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组建农业担保公司,安徽省财政按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给予奖励。
此外,对上市融资成功的或实施债券融资成功的小企业,安徽省及当地财政分别按照上市费或发行费的10%给予补贴;皖北地区小企业上市成功的,安徽省财政对所在地政府按每户100万元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小师
上一篇: 柳州财政收入回升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3%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