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大竹财政“五严格”切实加强备用金管理
达州市大竹财政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防止“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采取“五严格”办法,切实加强单位备用金管理。
一、严格执行备用金限额标准。各单位根据业务量、规模大小及零星开支情况提出备用金用款申请,财政支付中心依据单位的申请及具体业务情况审定备用金支付额度。10人以下单位日常备用金控制在10000元以下;10人以上30人以下控制在30000元以下;30人以上控制在50000元以下。非定额备用金根据单位临时急需,单独核批。
二、严格控制备用金使用范围。单位备用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财政直发工资的单位除外)、各种工资性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三、严格备用金的申领程序。单位每次申请备用金时必须填写《单位用款申请表》、《 “乡财县管乡用”单位用款申请表》,单位负责人、报账员须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支付中心根据单位备用金限额和备用金余额,提出初步意见并经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备用金的支取业务。非定额备用金的支取必须写明资金用途和结报时间。
四、严格备用金的日常核销。单位须及时审核、整理已支付备用金的原始凭证到支付中心进行报账,并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每年12月31日,单位必须与支付中心结清本年度的备用金,下年度重新申领。单位对备用金收支进行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定时核对,账款相符。
五、严格备用金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财政支付中心加强单位备用金管理和核销工作,财政监督检查局不定期对单位备用金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和贪污、挪用备用金等行为的,及时通报,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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