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县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促进再就业
隆昌县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贷委员会,由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筹集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00万元,并设立担保资金专户,专项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得不超过两年(含展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执行。县信用联社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动3个百分点。个人贷款额度原则上在3万元以内,最高可达5万元,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截至目前,已发放贷款346万元,其中,对四川省隆昌糖酒有限公司等3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300万元,对17户个体户发放贷款46万元。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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