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
日前,全省政法经费保障工作会议在镇江召开。省财政厅副厅长张美芳在会上讲话指出,当前对省、市、县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进行适当调整和进一步完善,主要是在继续实行分级负担、强调属地保障为主的前提下,省财政进一步提高省级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实行专项补助,对其他地区根据政法工作绩效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此次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的调整和完善有两个特点:一是省级财政在做好本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的同时,大幅提高了对市县政法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市县财政的投入责任。各级财政部门今后要着力提高政法经费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的基础性工作。
责任编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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