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8日至12月29日,
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3月22日起登陆报名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关于南京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
根据人社厅发[2009]117号《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9]63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考试适用对象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用范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申报中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不含涉农区县中学教师、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的中学教师)。
4.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涉农区县(不含区、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要求)。
5.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6个语种,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英语各级别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在应考时请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考试报名
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8日至12月29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0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南京市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照片上传要求:证件照,高440像素,宽360像素,jpg格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3月22日起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0年3月22日至26日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领取,联系电话:025-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八、考试大纲与复习教材
(一)职称外语各语种考试大纲未作修改,仍可继续使用。
(二)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在2009年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2010年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未分专业。
(三)郑重提醒: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年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教材统一在网上报名时的征订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29日,征订教材的考生可于2010年1月中下旬通过南京人事考试网的“通知公告”栏查询教材领取时间。
考虑到可能有部分考生因种种原因会错过考试用书的征订时间,作为我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和发行的补充,人事部今年继续开通网上售书业务。购书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
九、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
内容提示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8日至12月29日,
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3月22日起登陆报名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关于南京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
根据人社厅发[2009]117号《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9]63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考试适用对象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用范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申报中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不含涉农区县中学教师、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的中学教师)。
4.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涉农区县(不含区、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要求)。
5.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6个语种,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英语各级别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在应考时请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考试报名
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8日至12月29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0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南京市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照片上传要求:证件照,高440像素,宽360像素,jpg格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3月22日起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0年3月22日至26日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领取,联系电话:025-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八、考试大纲与复习教材
(一)职称外语各语种考试大纲未作修改,仍可继续使用。
(二)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在2009年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2010年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未分专业。
(三)郑重提醒: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年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教材统一在网上报名时的征订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29日,征订教材的考生可于2010年1月中下旬通过南京人事考试网的“通知公告”栏查询教材领取时间。
考虑到可能有部分考生因种种原因会错过考试用书的征订时间,作为我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和发行的补充,人事部今年继续开通网上售书业务。购书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
九、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