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市出台购房补贴及廉租房租售新政策
为贯彻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近日,三门峡市出台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政策和廉租房租售并举政策,旨在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投资,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政策和廉租房租售并举政策,是为了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提高廉租房保障水平,保持廉租房建设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廉租房租售并举政策。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拿出一部分廉租房,最低可按不低于建设和收购成本的60%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廉租房保障对象,以加快廉租房资金周转,盘活政府资产,增加和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保持廉租房建设可持续发展。
结合三门峡市实际情况,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三门峡市廉租住房租(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廉租房保障对象租住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为:保障面积内部分暂按1元/㎡/月收取,超出部分暂按2元/㎡/月收取。楼层租金实行差价制:1层为基准价,2,3,4层增加5%,5层减5%,顶层减10%。
廉租住房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优惠价格制定出售价格。廉租房保障对象购买时一次性付款的,可享受10%优惠,并办理产权登记;分期付款的,首付80%购房款即可入住(不再享受一次性优惠),余款在三年内付清后,可办理产权登记。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补助政策。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三门峡市购房补贴家庭任务户数为738户,并要求按1:1.5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738万元。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三门峡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助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是:1、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新建90㎡普通商品住房时,可享受财政补贴;2、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财政补贴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三门峡市区城镇非农业户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三门峡市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4)单身家庭须年满28周岁;(5)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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