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财政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五抓”
1、抓组织。健全的组织机构是开展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基础。根据安排,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邓南生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杨小平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的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2、抓宣传。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为阵地,以会议宣传、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组织考试为抓手,我局采取多种形式与途径,深入广泛地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制作了宣传栏对该法的有关内容进行宣传,组织学法大演讨,干部职工就公务员法解读展开讨论,详细了解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具备的条件以及公务员的权利,保障了自学和集中学习有内容。为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全局公务员队伍自觉主动学习《公务员法》的成效。
3、抓培训。统一定购《公务员法》辅导材料和单行本,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参加由人事部门组织的各项公务员培训,通过这次学习培训使全系统工作人员提高了对《公务员法》的认识,明确了自己的义务、权力和职责范围,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从而掀起学习新公务员法的热潮。
4、抓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坚持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评优的条件之一,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受市、县政府及以上机关表彰的,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2008年度全财政系统共有175人参加考核,其中20人被确定为优秀;155人被定为称职。二是扎实做好公务员奖励工作,转发了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并结合本局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对全局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给予了立功、嘉奖和一次性奖金。三是认真做好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转发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定任免公务员职务。四是做好职级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协同人事部门对机关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摸底核实,拟订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规范实施了津补贴。
5、抓协作。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共同分析各单位公务员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在公务员录用、培训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财政部门的作用,有力推进了各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受到各单位好评。在分工的基础上,我局主动服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与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形成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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