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四措并举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为了进一步管好、用好有限的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新干县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收到明显成效。从2006年以来,该县共实施扶贫项目159个,累计投入使用扶贫资金达590万元,受益群众达1.7万余人。
一是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所有扶贫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县财政、老建部门共同审核,报分管县领导审批后,由县国库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二是实行项目扶贫资金管理制。制定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验收到项目。三是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在扶贫项目所在地,定期对扶贫项目内容、项目资金分配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实行督查制。县财政和县老建办经常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对重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同时县审计、县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定期进行审计、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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