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桐城市出台了《桐城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补充意见》,从今年7月1日起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大幅调整,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一是降低起付标准。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户和城乡低保户不设起付线,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其它困难群众的起付线由10000元以上下调至5000元以上。
二是提高报销比例。在扣除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后的余额,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户”的救助比例由20%调整为60%,城乡低保户由过去的20%提高到30%,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其它困难群众按20%的比例进行救助。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继续资助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户”和城乡低保户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对癌症患者、尿毒症、艾滋病等疾病的放疗、化疗、透析等费用可以进行全年累计后按比例救助,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户以及城乡低保户中的重症病人进行事前、事中救助。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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