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区创新财政体制鼓励创业
一是安排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开发、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城乡人员创业补贴、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行100%贴息,确保到2011年新增就业4.57万人,就业率达到96.6%。
二是在区财政和残疾人保证金中每年筹集100万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创业就业补贴。
三是当年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或所得税50万元以上的“创业示范街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税收属区级财政收入部分,由区财政按第1-2年的60%,第3-5年的30%税收标准给予补贴,确保到2011年,新发展企业800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2000个。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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