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700个
2009年我省财政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9000万元,目前经过县市项目认证、省级专家评审等程序的层层筛选,全省确定扶持“四有”农民合作组织365个、成长性农民合作组织218个、示范合作社100个,辅导培训项目65个,预计带动农户10多万户。
一是支持“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机具,发展农产品分级整理包装、加工、储藏与流通,增强合作组织对成员的服务能力,每个项目补助15万元;二是支持成长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重点扶持新发展的出资结构合理、内部运作规范、成长性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示范、培训、推广,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每个项目补助5-8万元;三是支持市、县农经主管部门开展辅导培训,主要业务辅导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及潜在牵头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发展、市场营销和管理运行等知识的辅导培训,每个项目补助3-5万元。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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