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原则上将不再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石家庄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由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并重向廉租住房建设为主转变,今后石家庄市原则上将不再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意见》规划,石家庄市将在2009年至2011年时间段内,通过集中建设、配建、购买和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廉租房约10000套。根据要求,明年年底石家庄市的廉租房住房实物配租率须达到应保障户数的50%以上,完成85万平方米危陋住宅的改建及160个、640万平方米的旧校区改善。
此外,《意见》指出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结构今后将调整,保障性住房建设由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并重向廉租住房建设为主转变。政府将采取新建、购买和租赁等多种渠道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的筹集力度,保障方式逐步由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向实物配租为主转变。鉴于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与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保障条件已经并轨,今后原则上将不再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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