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经适房将调为商品房 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本市计划明年建设并公开摇号的保障性住房将达到7万套。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市13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代表市政府做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底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议案办理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的报告。报告中指出,本市将从回龙观、翠城、朝阳新城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划拨部分房源调整成商品房出售,以解决企业亏损问题。
850万平米保障房建设计划可按期完成
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表示,根据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开工85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建设计划中,截至10月底,已实现新开工636.1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5.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31万平方米,限价房496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3.2万平方米(同时还将收购12万平方米);实现竣工175.9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2.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75.2万平方米,限价房97.9万平方米。今年建设计划可全部按期完成,年底政策性住房在建设规模上将达到2200万平方米以上,约占全市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的1/3。
2.4万套保障性住房年底前配售
截至10月底,全市已累计审核通过13.2万户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其中廉租住房那个2.3万户、经济适用住房5.5万户,限价商品住房5.4万户。自足年7月本市首次组织公开摇号以来,共完成配售经济适用房1.6万套、限价商品房2.5万套。年底前还将调配2.4万套房源进行公开配售。
同时,本市将近一步加大廉租房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房源供应。已累计新开工廉租住房100万平方米。隋振江表示,2007年开工建设的30万平米廉租住房目前已调配至区县,随着摇号工作的陆续开展,约7000户廉租家庭住房困难将得到解决。
部分经适房将调整为商品房出售
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透露,本市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经适房项目的亏损问题,以保护企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其中,回龙观、翠城、朝阳新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于有与时间跨度长、征地拆迁费用和材料价格提高等因素造成建设成本和销售价格倒挂,导致项目亏损。市政府已决定,要求销售价格不做调整,通过将项目中的一部分调整为商品房等方式解决亏损问题。
目前,回龙观项目已完成调整商品房立项核准,翠城、朝阳新城项目完成亏损核定工作。为下一步解决企业亏损问题奠定基础。朝阳新城已经确定将部分房源调整成限价商品房销售。
“至于调整后这些商品房和限价商品房何时上市还要根据项目进展决定。此外,涉及房屋套数、价格几何,还要经有关部门评估确定。”隋振江表示,这样的调整并不会挤占经济适用房房源,政府将通过新建经济适用房来弥补,总体平衡。
7万套保障房明年摇号
隋振江表示,本市计划明年建设并公开摇号的保障性住房将达到7万套,达到400万平米。这中其包含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用于公开租售的保障性住房。
他同时透露,本市将研究实施新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标准。同时完善保障性住房在上市管理具体政策。研究制定定向安置房管理办法,规范其建设、销售和后期管理。
同时,本市将研究完善保障性住房定价机制。逐步建立与建筑安装,市政配套工程成本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和区位差异定价机制。综合考虑项目成本利润及周边区域房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招标价格,防止价格倒挂,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价格。
今后将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布局,在公交枢纽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今年6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靠近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区域。
为解决本市居住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之后问题,隋振江表示,今年竣工的20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将实现市政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交用。同时认真研究保障性住房入住和后期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单位保修责任,物业公司提前介入小区管理,为入住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社区将设协管员监督保障房使用
本市将在社区实行设立住房保障协管员,协助街道开展住房保障政策宣传、资格初审以及使用监督。并实现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全面覆盖,人员到位。同时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落实逐步推行持证上岗。
同时,本市还将明确各区县承担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的作用,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监督管理。
50万平米公租房正抓紧建设收购
自今年8月本市出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后,截至10月底,已累计受理预登记申请近8000户。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建设收购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计划,明确实施主体,搭建统一的运行管理平台。同时研究落实公积金委托贷款、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对独立建设或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用协议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三年内解决28万居民住房困难
根据本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目标,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约28万户居民住房困难,使廉租房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解困,旧城危旧房区和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危险房屋实现解危,农村优抚和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困难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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