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新增就业63.55万人
11月24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黑龙江省采取超常措施,使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截至10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3.55万人,提前完成了年初的目标任务。
黑龙江省把就业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坚持新增和稳定就业两手抓,各项扩大和稳定就业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截至10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3.5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8.94万人,完成年计划97.9%,其中就业困难群体14.22万人,完成年计划140%;全省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1%,低于年计划0.39个百分点。相继出台了《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使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认真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采取十项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截至10月底,全省共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765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1.2万个;全省2000名“三支一扶”和289名“服务西部”大学生已全部到基层服务岗位开展服务活动;应届高校毕业生已就业17.27万人,就业率达89%,往届高校毕业生已就业9.9万人,就业率达78.1%。同时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和财政贴息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放宽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重点实施以“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为主要内容的组合型政策措施,帮助和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截至三季度统计,全省已为128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6362.2万元;到10月底,已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2.2亿元,涉及企业326户,职工37.18万人。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将进一步挖掘就业潜力。指导各地将扩大就业与扩大内需、发展经济结合起来,在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研究制定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外包企业更多吸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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