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大力帮扶企业促就业
一是困难企业可暂缓税费缴纳。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缓缴期限为2009年之内,分3个月以下和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两种;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
二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今年起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1月,实现灵活就业的,每月补助150元基本养老保险和5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也同样享受补贴。
三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也有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经过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公示确认等程序,每人可获每月300元岗位补贴和220元社会保险补贴,并实行“先付后补”和“先缴后补”。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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