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特定疾病医保补助年上限3万
齐齐哈尔市再次出台惠民政策,11月1日起开始实施《齐齐哈尔市城镇居民特定疾病补助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此举将进一步减轻全市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中患特定疾病人员的看病就医负担。
《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保范围是,齐齐哈尔市市区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患有尿毒症和肝、肾移植的人员(简称特定疾病人员),每人每年在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再缴纳300元,即可参加城镇居民特定疾病补助医疗保险,患有特定疾病人员在发生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时,进入特定疾病补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同,即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为75%,一级医院及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80%;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80%。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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