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获就业补助资金1.58亿
从赣州市财政局获悉,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省财政今年下达赣州市2009年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共1583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农村“两后生”(即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预备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保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
据悉,赣州市财政部门将及时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将省下拨的资金及时足额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确保每一分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责任编辑: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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